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汕头海关:关税保证保险业务再升级 企业可享“先放后税”
发布日期:2019年02月20日
发布会现场。汕头海关供图
央广网汕头2月19日消息(记者郑澍)今天记者从汕头海关关税保证保险业务新闻发布会获悉,从今年1月1日起,关税保证保险可以用于汇总征税,保险金额可根据企业纳税情况在保险期间循环使用。
汇总征税是海关为推进贸易便利化、提高通关效率而开展的一种新型集约化征税模式。企业在提供有效担保下即可享受“先放后税”的通关便利,在每月的第五个工作日前完成上月应缴税款的汇总支付,提高资金使用效率。
据汕头海关关税处陈映锋副处长介绍,关税保证保险是继保证金、银行保函等传统的“先放后征”海关税款担保方式之后,海关首次引进的、以保险产品作为海关税款担保的革新尝试,是国内首例以政府机关(海关)的信用保证作为被保险人的保险产品。相比以往银行保函和保证金模式,关税保证保险办理手续简单,不需要占用企业大量资金,适合面临“融资难”压力,对通关时效要求较高,在银行授信额度不足或暂未获批银行授信,但又不希望占用自有资金作为保证金质押的企业使用。目前除了失信企业之外,其他任何类型、任何规模的企业均可办理该业务。自2018年11月1日全国海关全面推广关税保证保险业务试点以来,单11、12月仅仅两个月内汕头海关就已接受中银保、人保财险、太保财险出具的共38份汇总征税保险单,担保额度合计担保金额1344.42万元,有效助力了企业降本、提速、增效。
据了解,自今年起,汕头海关积极推进关税保证保险汇总征税改革,截至2月15日,已有5家企业享受该政策红利,担保额度共计3300万元。